公共設施:投幣式洗衣機、頂樓戶外觀景台。(PS:以上設施為社區大樓提供,請住戶遵守開放時間及相關安全規定。)
附設便利停車場地。(一房一車位)。
疫情期間暫不提供早餐。
提供宜蘭旅遊資訊服務。
匯款銀行:第一銀行
銀行分行:宜蘭分行
戶  名:黃麗嘉
代  號:007
帳  號:251-50-384799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日期、房型...方便確認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保障入住房客安全,不接受房客以外人士入內參觀。
不提供信用卡刷卡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全面禁止吸煙、嚼餐檳榔烹煮。
民宿非寵物民宿,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勿攜帶寵物,敬請配合,謝謝。
夜間11點過後,請勿大聲喧嘩嬉鬧、更不能開party,以免擾鄰。
請勿破壞或攜出屋內用品及物品(如傢具、家電、飾品等),否則照價賠償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